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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的进口音响原是“山寨货”

※发布时间:2020-12-14 9:46: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去年8月1日,殷先生在合肥一家公司购买了JBLE80主箱、EC25中位、E10环绕、E150P、雅马哈765功放家用音响设备(下简称JBL产品),这种设备由美国哈曼国际工业公司生产。殷先生称,购买时该公司员工该音响设备属于国外知名品牌,国内销售量很好,而且售后服务有保障。关键是,这家公司的标价比市面上便宜很多。

  殷先生当即花费18500元买了一套,但购买回来后却发现产品上没有机身序列号、保修卡,说明书也是外文,于是怀疑该产品存在问题。他立即向JBL产品合肥维修站咨询,得知无机身序列号的不属于正规进口产品,在国内不享有售后保修。之后,殷先生通过JBL产梦到钱包丢了品中国总代理商上海乐府贸易有限公司鉴定,自己购买的产品与正品厂家的产品明显不符,属于非正牌产品,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他们对该产品不负责保修。

  殷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而且很可能买到了假货。他将出售这台音响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货并要求双倍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殷先生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情况的,被告作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真实信息。殷先生向被告购买JBL产品,支付了相应货款,被告应当向殷先生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JBL产品。但被告向原告交付的JBL音响经该产品在中国总代理商上海乐府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鉴定,不属于美国哈曼国际工业公司产品,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且公司对该产品不负责保修。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被告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货款,并按商品价款等倍赔偿殷先生的损失。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周袁 王鹏 朱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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