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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经营服务

※发布时间:2020-6-27 3:11:0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按照市委、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为做好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制定本,适用于本市家电维修服务行业企业及其门店。

  1.电子电器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主动做好服务,指导会员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家电维修服务企业要根据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有关防控,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措施外,各单位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决定复工复产。

  4.保持营业场所整洁。对顾客接触多的部位及时清洁消毒,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执行。

  5.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消毒、清洁。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居住在中高风险街乡的员工离京,“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组织所属员工使用“健康宝”小程序,及时掌握员工健康风险。推背图原文对返京人员按照本市统一要求实行居家或集中观察。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及主管部门报备。

  7.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督促有密切接触史和史的员工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组织员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收尽收。

  8.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及主管部门报备,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生物样本、样本采集工作,并配合疾控机构或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消杀工作。

  9.安排专门人员对顾客检测体温并核实“健康宝”信息,体温正常且“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入店,确保到店顾客和从业人员安全。门店设在有统一物业管理的商场等综合性场所的,物业单位已严格落实的防疫措施,门店无需采取重复性措施。

  10.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居住地址等。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11.入户前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了解用户家庭人员健康状况及社区或物业对服务人员上门维修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社区或物业疫情防控和措施。

  12.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前测量体温,体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门服务。入户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着工装,做好个人相关防护。

  17.维修服务完成后要对维修家电进行喷雾消毒,并开窗通风。主动将作业垃圾和更换配件带走,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整洁。

  18.企业应合理安排同一维修人员入户服务次数,避免多次入户服务,开展无接触远程线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