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5年10月26日公告,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设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500万元在酒泉市阿克塞县、云南曲靖市陆良县及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三个地区设立三个电站项目公司。
【事件点评】:
此次投资是公司对下一年的电站项目的开发规划和布局,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可持续发展。此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将促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近两月机构评级】:
买入(中银国际证券、浙商证券、齐鲁证券、东北证券、长江证券)
【技术点睛】:
该股上一交易日收阴,近期维持小幅下挫趋势,成交量变化稳定,空方行情中谨慎关注为宜。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